汕头市餐饮经营主体:
民以食为天,食以安为基。餐饮业作为汕头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,既是城市烟火气的生动载体,更承载着保障群众生命健康、彰显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责任。为筑牢行业安全防线,提升服务品质,推动餐饮业规范化、高品质发展,汕头市商务局特发出如下倡议:
一、健全制度,加强培训
餐饮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,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,须切实扛起核心责任。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,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、关键岗位安全责任,构建“全员有责、层层尽责”的安全管理体系。应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与消防警示教育,将安全知识、操作规范、应急技能纳入员工日常培训核心内容,新员工必须经过系统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,持续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与自防自救能力。尤其在消费旺季及法定节假日等关键时段,须至少组织一次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专项培训及应急演练,重点强化并提升厨房工作人员、餐饮服务员等一线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,确保突发情况能快速有效应对。
二、定期自查,隐患自改
建立定期全面排查机制,常态化开展燃气、水电器、电路、油烟管道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:重点核查燃气管道、阀门、灶具等设备的密封性,严防泄漏风险;检查给排水、制冷制热等电器设备的运行状态,排查电路老化、过载及私拉乱接等违规问题;核验灭火器、报警器、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性,确保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无杂物堆放、无障碍物阻挡。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,须建立台账、明确整改措施、责任人和完成时限,做到即查即改、立行立改,形成“排查—整改—复查”的闭环管理,确保隐患动态清零。
三、规范用气,日常巡检
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更需细化措施,严格遵守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《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》等法规要求,务必向具备合法资质的燃气经营单位采购燃气;严禁同时使用两种及以上燃气,严禁燃气与醇基液体燃料混用。需规范安装、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燃气紧急切断阀,确保装置灵敏有效、定期校验;选用符合国家标准且配备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,从源头降低风险。使用液化石油气的企业,若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,必须按规定设置专用气瓶间,且气瓶间需符合通风、防火等安全规范。此外,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制度,将用火、用电、用气环节,消防设施完好情况,疏散通道畅通状态等纳入常态化检查范围,每日营业前、闭店后均需开展全面排查,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,坚决杜绝带险经营。
四、优化服务,倡导文明
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,明码标价,诚信经营,杜绝价格欺诈行为。在餐厅显著位置张贴“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”、“光盘行动”等宣传标语、海报。保持餐厅环境整洁卫生,为顾客提供舒适的就餐环境。餐饮服务员要热情周到、文明用语,引导顾客合理消费、使用公筷公勺、餐后打包。
餐饮业的健康发展需要企业自律、行业引领、社会监督的多方协同,共同营造安全、文明、繁荣的行业生态。各餐饮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将安全生产与优质服务融入日常经营,建立每日自查、月度巡检机制,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期限,形成闭环管理。行业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制定行业服务规范与自律公约,组织开展交流培训活动,推广先进经验,化解行业共性问题,引领行业整体提升。
安全无小事,服务无止境。让我们携手并肩,以“时时放心不下”的责任感筑牢安全防线,以“精益求精”的使命感提升服务品质,共同守护市民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传承发扬汕头餐饮文化,为推动我市餐饮业高质量发展、建设文明和谐汕头贡献力量!
汕头市商务局
2025年12月13日